国家安全总局关于 印发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及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(试行)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:
为贯彻落实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(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)、《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》(安监总培训〔2013〕104号)有关要求,规范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,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分类组织制定了《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(试行)》(见附件1)、《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(试行)》(见附件2),现予印发(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),请遵照执行。
各地区要依照本次印发的标准,进一步做好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培训和考试工作。标准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,请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(宣教办)。
联系电话:010-64463015、64463082。
国家安全监管总局
2014年12月23日